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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关于印发《“十三五”渔业科技发展规划》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渔业主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产局:

为推进渔业转方式调结构,确保水产品安全有效供给,渔民收入稳定增长,渔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支撑和引领现代渔业建设,按照《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纲要》《“十三五”农业科技发展规划》《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渔业转方式调结构的指导意见》和《全国渔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等要求,我部制定了《“十三五”渔业科技发展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农业部

            2017 年 1 月 18 日

 


十三五 渔业科技发展规划

 

目    录

一、形势与需求

(一)发展形势

(二)发展需求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三)“十三五”发展目标

三、重大工程

(一)科技创新 工程

(二) 水产技术 推广能力提升 工程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顶层设计

(二)加大科技投入

(三)完善创新体系

(四)培养创新人才

(五)深化国际合作

(六)加强转化推广


为推进“十三五”渔业科技发展,充分发挥渔业科技对现代渔业发展尤其是转方式调结构的支撑和引领作用,根据《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十三五”农业科技发展规划》《国务院关于促进海洋渔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 2013 〕 11 号)、《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渔业转方式调结构的指导意见》(农渔发〔 2016 〕 1 号)、《全国渔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特编制《“十三五”渔业科技发展规划》。

建立科学、合理的成果转化考核与评价指标体系,健全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机制,有效保证科研成果转化激励政策的执行;通过优化布局、创新机制等一系列改革,逐步建立起国家渔业技术推广机构履行公益性推广技术服务,渔业科研院所、高校以及社会化服务组织、生产经营主体等广泛参与,分工协作、服务到位、充满活力的多元化渔业技术推广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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