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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发达地区乡村振兴规划、农业规划难的非常规性问题

  山地多,耕地少

  欠发达地区的乡村一般位于山区,也正是由于山地的比例过大造成了生存、生产、生活所依赖的自然条件相对较差,不利于农业规划的发展;同时交通不便,其乡村自然也就比较落后。而较大的平原或坝区往往是比较发达的城镇和村庄所占据,并且这种情况在西部欠发达省份(如云南、贵州)尤为典型。乡村的村庄通常会依托一小片平地进行耕作,而村民的民居建设多位于山上依山而建。由于山地多、平地少,农业基础薄弱;交通不便,无其他产业支撑,从而导致经济长期不发达。

  区位偏僻,远离中心城、镇

  欠发达地区的村庄通常都远离中心城市,甚至距离中心镇、集镇都较远。这种区位条件也限制了该地区的经济发展,使之无法受到中心城镇的辐射带动作用,无法享受到中心城镇产业转移所带来的机遇,长期以来只能够依靠自身的力量相对封闭、内向的进行缓慢发展。

  人口数量少、素质低

  由于发展的滞后,欠发达地区人口的增长动力主要依靠其自然增长。同时由于计划生育政策的相对宽松,通常这些地区自然增长率会比较高,但如果考虑到机械增长因素,这些村庄的人口,尤其是素质较高的人口,多向发达地区和城镇迁移(即城市化进程的影响),且迁移速度高于自然增长,欠发达地区的人口常呈现负增长的趋势,这也就导致了这些地区长期以来人口数量少、劳动力不足、素质低下,并且人口的结构也呈现“两头大中间小”的特点。有些村的总人口连600人都达不到,青壮年劳力则更少,连组成一个稍大型的工厂所需的人力资源都不足,给乡村振兴规划的发展带来阻碍。如此,要想走大规模工业化道路,使该村的经济达到发达地区村庄的水平是十分不现实的。

  社会及市政基础设施落后

  相对于发达地区的村庄,欠发达地区实际的发展水平有限,其自身没有经济能力改善社会和市政基础设施;外来农业扶持资金又没有动力对该地区进行投入。由此所造成的现实是很多村庄没有上下水设施、没有小学、图书室、医疗室等基本的公共服务设施,其卫生条件堪忧,生产生活长期处于很低的水平。

  法治观念、管理观念滞后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欠发达地区的村民由于长期为生计奔波,忙于最基本的生存和生活,其经济形式具有自然经济和小农生产的特征,长期脱离社会化生产分工和协作,导致其观念的落后、封闭,尤其是法治观念的缺失和村庄管理层管理理念跟不上时代发展的形势。这样以来,即使有科学的乡村振兴规划,也无法得到管理层的透彻领会和真正认可,难以真正落于实处。因此在欠发达地区编制乡村振兴规划,更应当注重规划编制的过程。欠发达地区乡村振兴规划的编制过程,应当成为对村民普法教育、对村庄管理者更新治村理念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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