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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入世农业项目资金申请政策的演化与经济理论

  我国入世前农业项目资金申请政策的演化是由政府主导的强制性制度变迁,政府垄断性供给农业补贴制度,农民的财产所有权和独立人格是没有确立,政府与农民在补贴及其他福利上的博弈是一次性的,农民处于劣势,也就注定其政策效率的低下。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我国入世,以及农民社会地位和财产权的稳定,政府与农民将在农业补贴上构成一种多次重复博弈机制,形成一个新的农业补贴政策框架,双方在这个规则下获取各自的行动信息,并决定其合作态度,当特定环境发生改变时,双方可以成功地采取策略加以应对,及时获得竞争优势。因此,农业资金申请政策将是政府与农民(或相关企业)共同选择的结果。

          

  在WTO农业多边协议框架下,农业补贴具有两层含义:一种是广义补贴,即政府对农业部门的所有投资或支持,其中较大部分如对科技、水利、环保等方面投资,由于不会对产出结构和农产品市场发生直接显著的扭曲性作用,一般被称为“绿箱”政策。“绿箱”政策措施主要包括:①一般农业服务,如农业科研、病虫害控制、培训、推广和咨询服务、检验服务、农产品市场促销服务、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等;②粮食储备补贴;③粮食援助补贴;④与生产不挂钩的收入补贴;⑤收入保险计划;⑥自然灾害救济补贴;⑦农业生产者退休或转业补贴;⑧农业资源储备补贴;⑨农业结构调整投资补贴;⑩农业环境保护补贴;地区援助补贴。

  如对粮食等农产品提供的价格、出口或其他形式补贴,这类农业补贴申请又称为保护性补贴,通常会对产出结构和农产品市场造成直接明显的扭曲性影响,一般被称为“黄箱”政策。主要包括政府对农产品的直接价格干预和补贴,种子、肥料、灌溉等农业投入品补贴、农产品营销贷款补贴、休耕补贴等。WTO《农业协定》的“黄箱”政策中规定给予发展中国家特殊差别待遇,对发展中国家为扩大农业和农村发展所采取的下述支持和补贴措施可免予削减承诺,简称“发展箱”。主要包括:①农业投资补贴;②对低收入或资源贫乏地区生产者提供的农业投入品补贴;③为鼓励生产者不生产违禁麻醉作物而提供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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