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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对乡村聚落的农业规划及其环境特点

  一般来说,乡村聚落具有农舍、牲畜棚圈、仓库场院、道路、水渠、宅旁绿地,以及特定环境和专业化生产条件下特有的附属设施等。小村一般无服务职能,中心村落则有小商店、小医疗诊所、邮局、学校等生活服务和文化设施,可发挥最低层级的乡村振兴中心地职能。随着现代城市化的发展,在城市的郊区还出现了城市化乡村这种类似城市的乡村聚落。

  乡村振兴的社会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上产生的、相对独立的、具有特定的经济、社会和自然景观特点的地区综合体。国内外对乡村振兴概念的理解和划分标准不尽相同,一般认为乡村振兴的人口密度低,聚居规模较小,以农业规划生产为主要经济基础,社会结构相对较简单、类同,居民生活方式及景观上与城市有明显差别等。

  在中国,乡村振兴是对县城以下的广大地区进行整改发展,因长期来乡村生产力水平十分低下,流动人口较少,经济不发达。但也因此得到了一定好处,如:乡村的环境遭到的破坏程度远比城市的环境破坏程度低很多。它的产业结构以农业为中心,其他农业产业园规划的行业或部门都直接间接地为农业服务或与农业生产有关,乡村振兴是对从事农业生产和农民聚居的地方,把乡村经济和农业相等同,将乡村逐步建设起来,向城市看齐,实现共同富裕一直以来是我们长期发展经济政治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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