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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乡村振兴规划发展的环境整治现状及成因剖析

  改善农民居住条件是乡村振兴策略的“牛鼻子”,住房的高质量是生活高质量的重要标志和表现。农村人居环境最初的政策含义即是居住环境。为了改善居住条件,我国在20世纪90年代启动了城乡小康型住宅示范工程,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为目标,实施农村小城镇现代化建设示范行动。在工业化、现代化加速发展过程中,苏南和苏中地区财政实力雄厚,率先通过统筹推进城镇化建设,早期自发推动农村集中居住,到近年地方政府主导、多方利益主体参与的乡村集中社区建设,推动了乡村空间的全面转型和人居环境的提升,住房条件得到了明显改善。但农村地区却凋敝了,不少农户住的是年代久、面积小、质量差的单层砖瓦房。

  中西部贫困地区通过易地搬迁改善了居住环境,大力提升搬迁群众的获得感和安全感。江苏省作为我国发达省份,无法享受到易地扶贫搬迁的政策红利。与苏南相比,苏北县域城镇化水平仍然较低,在推进城镇化过程中,大量外出务工人口流向苏南和上海等地,危旧房较多、功能单一、安全舒适性差、土地利用率低、农房布局分散、村庄整体环境差、一些村庄缺人气、缺活力、缺生机成了当地的一个消极的状态,严重影响了乡村振兴发展的速度。随之而来的是,村庄空心化、农户空巢化、农民老龄化加剧。

  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对农村环境的危害是直接和显而易见的,严重影响到农村居民的日常生活,村民对于妥善处理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的愿望较强烈。苏北地区生活污水集中或部分集中处理的村占比较低,远低于苏南地区。早在2007年,苏南地区结合太湖流域水污染治理,已启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试点。截至目前,全省6500多个生活污水得到有效处理的村庄,其中太湖流域的就有4000多个。
 

  苏北镇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较低,究其原因有以下几点:居民分散居住,致使农村污水收集难度大。再加上缺少资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不到位,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建设存在不规范、不合理现象。苏南地区农村能够做到集中处理和分散处理相结合,但在苏北农村不少地方由于缺少资金投入,污水处理设施严重不足。一些地方仍存在设施重复建设、不合理建设的现象,缺乏科学、系统的布点规划和农村污水处理规划指导。有的地方虽然修建了污水处理设施,但配套管网建设跟不上,未能发挥乡村振兴应有的功能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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