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林业补贴主要用于森林资源管护支出、天然林保护管理补助、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补助、林木良种培育补助、造林补助、湿地补助、退耕还林补助、林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贴等方面。

  • 重点项目
  • 申报程序
  • 申报部门
  • 林木良种培育补助
  • 造林补助
  • 特色产业发展补助
  • 退耕还林补贴
  • 林木良种培育补助
  • 造林补助
  • 特色产业发展补助
  • 退耕还林补贴
  • 现代种业提升工程制(繁)种基地项目
    申报主体:院所、企业
    项目要求:主要是果树种苗(含砧木)繁育基地、茶树无性系种苗繁育基地。果树区域性无病毒苗木繁育基地、茶树无性系种苗繁育基地要求500亩以上。
    项目补贴:600万。
    农业综合开发良种繁育项目
    项目范围:苹果、柑橘、梨、葡萄、茶叶等。
    项目要求:省级苗木繁育的主导企业,优先扶持合作社。
    项目补贴:中央财政资金规模为500万元。

    **最新扶持政策以项目所在地为准,点击咨询立即了解。
  • 造林补助是指对国有林场、林业职工(含林区人员,下同)、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民等造林主体在宜林荒山荒地、沙荒地、迹地、低产低效林地进行人工造林、更新和改造、营造混交林,面积不小于1亩的给予适当的补助。
    往年补贴标准为:人工营造,乔木林和木本油料林每亩补贴200元,灌木林每亩补贴120元(内蒙古、宁夏、甘肃、新疆、青海、陕西、山西等省灌木林每亩补贴200元),水果、木本药材等其他林木、竹林每亩补贴100元;迹地人工更新、低产低效林改造每亩补贴100元。

    **最新扶持政策以项目所在地为准,点击咨询立即了解。
  • 林业优势特色产业发展补助是指用于支持油茶、核桃、油用牡丹、文冠果等木本油料及其他林业特色产业发展的补助支出。 名优经济林示范项目
    项目范围:木本油料、林下经济、干鲜果品等名特优经济林示范建设。(油茶、核桃、油橄榄、油用牡丹、长柄扁桃、林参、林药、林菌等,榛子、香榧、枸杞、红枣等干鲜果品以及竹笋等。)
    项目要求:企业两年以上,净资产不低于申请财政资金总额;合作社一年以上,社员数量不低于30人。
    项目补贴:企业承担的,单个项目中央投资不低于200万元(鼓励扶持中央投资不低于300万元以上的项目), 合作社、专业大户、家庭农(林)场、国有林场承担的,单个项目中央投资不低于200万元。

    **最新扶持政策以项目所在地为准,点击咨询立即了解。
  • 补贴标准:国家按退耕还林每亩补助1500元(其中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安排现金补助1200元、国家发展改革委安排种苗造林费300元)。
    补贴方式:补贴资金发放是由县级环林局会通过“一折通”(存折)方式兑现给农户手中。
    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分三次下达给省级人民政府,每亩第一年800元(其中种苗造林费300元)、第三年300元、第五年400元。
    额外补助:在一些地方除了中央下发的补贴资金,政府还额外提供补助。如山西省新出的2017年规定,对58个贫困县实施的退耕还林,山西省在国家补助基础上每亩增加800元,对退耕农户每亩增加300元;对其他非贫困县实施的退耕还林,山西省在国家补助基础上每亩增加500元,对退耕农户每亩增加300元。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
    项目范围:经济林及设施农业、畜禽水产养殖等种植养殖基地项目;粮油、果蔬、畜禽等农产品加工项目;农产品储藏保鲜、产地批发市场等流通设施项目。
    项目要求:市场潜力较大,辐射带动能力强,显著带动农民增收,预期效益好。龙头企业需持续经营一年以上。
    项目补贴:具体补助数额不定,一般为项目完成投资的30—50%。(参考:合作社类财政补助项目中央财政资金额度为30~80万元,涉农企业类财政补助项目中央财政资金额度为50~100万元,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等财政补助项目中央财政资金额度为20~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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